自杀造成的社会和经济损失
作者:中华自杀… 文章来源:中华自杀救援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3
中国目前尚无确切的数字来说明自杀所造成的直接经济、社会和心理损失。但评估自杀和自杀未遂所造成的损失的一个间接指标是根据自杀和自杀未遂所造成的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S)的多少来评估其卫生负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20],中国1998年自杀及自伤造成883.7万DALYs损失,占全部疾病负担的4.2%。根据这一指标进行排序,自杀成为我国第4位重要的卫生问题,前三位分别是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占所有DALYS损失的8.1%)、重性抑郁症(占所有DALYS损失的6.9%)、脑血管疾病(占所有DALYS损失的5.7%)。自杀和自杀未遂造成如此高的卫生负担,这是因为自杀与其它疾病不同(如癌症和心血管疾病),大多数自杀死亡者和自杀未遂者年富力强。
但是,DALY这个指标仅仅评估了个体死亡或自伤所造成的直接卫生负担,(如果不考虑对受害者的家庭成员和朋友或大的社会所造成的影响的话)。与疾病或其它意外死亡不同的是,自杀给受害者的亲友造成严重的、持久的负面心理影响。
多数国际专家发现:每出现1例自杀,平均至少对6个人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21]。在中国没有这方面的资料,但通过我们访谈全国1000余例自杀死亡者家属的经验,在中国每个自杀者会对6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数字可能是准确的。当然,影响的强度和持续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但相当比例的人随后会一直生活在这种负性心理影响中。(我们估计每年有135,000名不满17岁的孩子经历父亲或母亲死于自杀这样的创痛;父母的自杀会使大多数孩子的心理健康发育受到严重影响。)在一些情况下,自杀死亡者的家人或好友随后会得抑郁症或自杀死亡。我们也估计每出现1例自杀未遂,平均会使2个亲友受到严重伤害,尽管这种伤害持续的时间通常要比自杀死亡所造成的影响稍短。
根据保守估计的数字推算,即每年有25万人自杀死亡、200万人自杀未遂,1例自杀死亡可使6个人受到严重影响,1例自杀未遂可使2个人受到严重影响,自杀死亡给他人造成的心理伤害持续10年,自杀未遂持续6个月;那么每年有150万人遭受到亲友自杀死亡所带来的严重心理创伤,400万人遭受到亲友自杀未遂所带来的严重伤害。基于如上假设,我国每年有1700万人的心理和社会功能因他们所爱的人的自杀死亡或自杀未遂受到严重损害。目前尚无办法来准确地评估由此而产生的“负担”大小,但如果进行保守的估计,即所爱的人的自杀会使亲友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功能降低20%,那么自杀每年会使卫生负担增加340万DALYs;这会使自杀所造成的总的卫生负担增加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