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迫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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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朱巧 文章来源:中华自杀救援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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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迫症是一种重复出现缺乏现实意义的、不合情理的观念、情绪、意向或行为,虽力图克制但又无力摆脱的神经症。 强迫症多起病于青少年或成年早期,其表现主要是强迫症状;包括: (一) 强迫观念 强迫观念是强迫症的核心症状,最为常见。强迫观念的具体表现: (1)可以是强迫思考,反复思考某些毫无意义或虽有意义但不难解决的问题,如“人的头为什么不能像乌龟一样伸缩自如,以获得有效的自我保护?”“旅游买不到火车票怎么办?”。 (2)可以是强迫表象,头脑里常常呈现出不应该呈现的形象,如异性生殖器或性行为的形象。 (3)可以是强迫怀疑,老是担心这个顾虑那个,如煤气是否关紧,门是否锁上,窗子插销是否插好。 (4)可以是强迫对立思维,头脑里总是出现与他人相反的观念,如别人说“漂亮”便想到“丑陋”,别人说“成功”便想到“失败” 。 (5)可以是强迫回忆,头脑里总是出现经历过的往事,挥之不去,如与某人相处时不愉快的情景,到商店购买东西受到奚落和难堪等。 (二)强迫情绪 具体表现主要是强迫性恐惧。 这种恐惧是对自己的情绪会失去控制的恐惧,如害怕自己会发疯,会做出违反法律或社会规范甚至是伤天害理地事,而不是象恐怖症患者那样对特殊物体、处境的恐惧。 (三)强迫意向 具体表现是内在驱使、内在冲动。 这种内在驱使和冲动常常是伤害性的或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如想杀妻、灭子、捣毁家用电器,或在公共场所吻陌生女孩脸蛋等。但不会真正付诸行为,仅是一种意向而已。 (四)强迫行动 具体表现: (1)可以是屈从性强迫行为,如反复检查煤气是否关好、门是否锁上; (2)可以是对抗性强迫行为,如反复在内心告诫自己不要把强迫意向转成实际行为; (3)可以是强迫性仪式动作,如进家门必须先跨左腿、出门之前必须按序化装等。 (4)还可以是强迫计数、强迫洗手、强迫眨眼、强迫耸肩、强迫摇头、强迫咬指甲等。 诊断要点: 一、至少有以下四项强迫症状之一: (1)强迫观念;(2)强迫情绪;(3)强迫意向;(4)强迫行为,且强迫症状是出自内心而非外力所致,即自我强迫。 二、明知强迫症状不合情理或毫无意义而仍反复出现。 三、对强迫症状力图抗拒和排斥而又不能控制和无力摆脱。 四、强迫症状的出现会导致严重的内心冲突并伴随着强烈的焦虑和痛苦情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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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zhuqiao 责任编辑:zhuqi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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